标准开发过程
1. 由WAA成员组成研究小组(SG)。
2. SG确立初步工作项目(PWI)。
3. 由WAA理事单位会员或高级会员(NPF,New Proposal Form)牵头提出新提案(NP, New Proposal)。
4. 根据原则在TCS会议上对NP进行投票(投票人数必须达到法定人数的50%,在计票时弃权会员除外)。
5. 批准成立标准起草组(TF)同时选举起草组组长。
6. 工作草案(WD)应在TF团队会议上讨论,并在工作组会议前提交技术提案。TF的详细流程可由TF组长定义,并由工作组(WG)主席批准。
7. 由TF完成工作草案,并提交至TCS秘书处。
8. TCS秘书处把工作草案发送给TF所属WG所有专家征求意见(征求意见时间不短于2周,首次需4周)。
9. 根据回复的意见,由WG完成委员会草案(CD),并提交至TCS秘书处。
10. 发送委员会草案征求联络人的意见(如有)(征求意见时间外部4周,WAA内部2周)。
11. 标准终稿(FD=Final Draft)由WG完成,并提交至TCS秘书处。
12. 由TCS秘书处向TCS所有成员发送投票表决(3/4通过)(必须有不少于2/3的成员的法定人数投票,投票表决时间2周)。
13. WAA可以发布技术要求或技术报告(在TCS会议上)。
14. 已发布标准应至少每3年审查一次技术规范(采用NP流程),由成员或TCS秘书处提交。